重慶斌盛腳手架租賃公司與您共享,門式腳手架施工過程出現的問題解析 :
門式腳手架與建筑外墻間隙超過200毫米,未采取防護措施;二是門式腳手架未在每個主節點處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三是門式腳手架外側未設置180毫米的擋腳板及1200毫米高兩道防護欄桿;四是操作層腳手板未滿鋪,且未與架體固定;五是門式腳手架連墻件設置的位置、數量不能滿足規范要求;六是門式腳手架未設置縱、橫向掃地桿或縱向掃地桿距立桿底部的距離超過200毫米;七是橫向水平桿兩端固定在立桿上而未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小于100毫米;八是門式腳手架剪刀撐搭設不規范,未在外側全立面連續設置剪刀撐,部分剪刀撐斜桿未與相交的橫向水平桿伸出端或立桿固定;九是門式腳手架立桿在非頂層頂步的位置,接長方式采用搭接未采用對接;十是型鋼懸挑梁固定端的預埋U型鋼筋拉環采用螺紋鋼,且與型鋼間隙未楔緊;十一是雙層鋼管懸挑門式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7.2米,且缺少斜支撐。碗扣式模架立桿上端包括可調支托螺桿伸出頂層水平桿的長度大于700毫米,其中可調支托螺桿伸出鋼管頂部長度超過200毫米;二是模架高度大于4.8米時,頂端支撐未設置水平剪刀撐;三是模架U形支托螺桿外徑與立柱鋼管內徑的間隙超過3毫米或插入立桿長度小于150毫米,不能滿足規范要求,造成U形支托傾斜,與立柱鋼管上下不同心;四是模架立桿底部未按規范要求使用厚度不小于50毫米的墊木;五是主梁底部支架立桿未設置水平桿與相鄰立桿連接;六是樓梯間模架立桿底部采用可調托撐作為底座;七是下層模架被提前拆除,導致承載上層模架的樓板強度不能達到計算要求。
門式腳手架基本在2.8~3.0毫米之間,規定的壁厚應達到3.24毫米以上的要求,導致軸向抗壓能力降低。二是可調托撐支托板厚度基本在3.8~4.33 毫米之間,鋼管門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厚度不應小于5毫米的要求,導致可調托撐受壓承載力下降。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沒有把方案涉及的搭設參數、構造措施以及安全注意事項告訴所有搭設人員,針對性不強;三是鋼管扣件進場復試數量不足,普遍存在僅做了一次復試,沒有按進場批次進行檢測的情況,個別工程未對進場扣件進行抽樣復試;四是架體搭設未使用力矩扳手,致使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數值不能達到40N·M;五是門式腳手架未采取分階段驗收,只有架體搭設完畢的驗收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