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設前的準備
1.技術人員要對腳手架搭設及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未參加交底的人員不得參與搭設作業;腳手架搭設人員須熟悉腳手架的設計內容。
2.對鋼管、扣件、腳手板、爬梯、安全網等材料的質量、數量進行清點、檢查、驗收,確保滿足設計要求,不合格的構配件不得使用,材料不齊時不得搭設,不同材質、不同規格的材料、構配件不得在同一腳手架上使用。
3.清除搭設場地的雜物,在高邊坡下搭設時,應先檢查邊坡的穩定情況,對邊坡上的危石進行處理,并設專人警戒。
4.根據腳手架的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地基情況,對腳手架基礎進行處理,確認合格后按設計要求放線定位。
5.對參與腳手架搭設和現場管理人員的身體狀況要進行確認,凡有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的搭設和現場施工管理工作。
搭設要求
1.腳手架的搭設必須按照經過審批的方案和現場交底的要求進行,嚴禁偷工減料,嚴格遵守搭設工藝,不得將變形或校正過的材料作為立桿。
2.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現場須有熟練的技術人員帶班指導,并有安全員跟班檢查監督。
3.腳手架搭設過程中嚴禁上下交叉作業。要采取切實措施保證材料、配件、工具傳遞和使用安全,并根據現場情況在交通道口、作業部位上下方設安全哨監護。
4.腳手架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墻件(錨固點等)以上兩步。
5.腳手架搭設中,跳板、護欄、連墻件(錨固、攬風等)、安全網、交通梯等必須同時跟進。
技術要求
腳手架在滿足使用要求的構架尺寸的同時,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1)構架結構穩定,構架單元不缺基本的穩定構造桿部件;整體按規定設置斜桿、剪刀撐、連墻件或撐、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規定荷載的部位,必須根據需要設置加強桿件或構造。
(2)聯結節點可靠,桿件相交位置符合節點構造規定;聯結件的安裝和緊固力符合要求。
(3)腳手架鋼管按設計要求進行搭接或對接,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搭接時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無設計說明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50cm(模板支撐架立桿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
基礎(地)和拉撐承受結構
(1)腳手架立桿的基礎(地)應平整夯實,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和穩定性,設于坑邊或臺上時,立桿距坑、臺的邊緣不得小于1米,且邊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則應做邊坡的保護和加固處理。
(2)腳手架立桿之下不平整、堅實或為斜面時,須設置墊座或墊板。
(3) 腳手架的連墻點(錨固點)、撐拉點和懸空掛(吊)點必須設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撐拉荷載的結構部位,必要時須進行結構驗算,設置盡量不能影響后續施工,以防在后續施工中被人為拆除。
安全防護
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應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護,防止架上的物件發生滾落、滑落,防止發生人員墜落、滑倒、物體打擊等。
(1)作業現場應設安全圍護和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對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穩定結構的腳手架部位加設臨時支撐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在無可靠的安全帶扣掛物時,應設安全帶母線或掛設安全網;設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設施,禁止投擲。
(2)腳手架的作業面的腳手板必須鋪滿并綁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間的距離一般不大于20cm;作業面的外側立面的防護設施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可采用立網、護欄、跳板防護。 (3)腳手架外側臨空(街)面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安全立網、竹跳板、蓬布等完全封閉,臨空(街)面視具體情況設置安全通道,并搭設防護棚。
(4)貼近或穿過腳手架的人行和運輸通道必須設置防護棚;上下腳手架有高度差的出入口應設踏步和護欄;腳手架的爬梯踏步在必要時采取防滑措施,爬梯須設置扶手。 |